审计处是负责学校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党委统一领导下,依据学校年度审计计划,负责对学校的财务行为、经济活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及固定资产投资等有关的业务活动及其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确认、评价、咨询,旨在促进学校管理持续地优化和改善,提高资源利用效益,完善风险控制和提高防范风险的能力,发挥内部审计的建设性作用,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部门现有工作人员4名,其中处长1人,工作人员3人。
审计处主要职责:
(1)负责拟订学校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
(2)负责对学校基本建设、维修(改造)工程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竣工结算审计;
(3)根据相关部门委托,组织实施对校内负有经济责任的单位或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以及其他专项审计;
(4)负责学校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落实会议决定事项;
(5)负责对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6)认真落实本部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安全机要保密工作责任制;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做好本部门档案工作;
(7)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